网站首页 | 业界资讯动态 | 劳动法律法规 | 劳动关系争议 | 解除合同争议 | 工资报酬争议 | 经济补偿争议 | 劳动保护争议
 律师服务 | 仲裁诉讼指南 | 培训派遣争议 | 社保费用争议 | 工伤认定争议 | 工伤赔偿争议 | 劳动纠纷案例 | 律师在线咨询
广州劳动争议律师

杨卫律师

 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
地址: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
     国际经贸大厦4楼
邮编:510170
电话:13711551166
传真:020-88900283
邮箱:yw54321@126.com

执业理念

受君之托,忠君之事
风险代理,诚信为本

在线咨询

论坛留言咨询

广州劳动争议律师咨询

 
  网站首页—>社保费用争议—>

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保

    现在不少用人单位对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,没有依法按时、足额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。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对此只要求补缴拖欠的社保资金,承担滞纳金。

但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,用人单位除承担上述责任外,劳动者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。

 

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保

网站版权归属: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杨卫律师